1. 主要设备规范
智能疏散系统应采用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控制器等各类产品是通过型式批准(或认证)的产品。产品名称、编号、规格、使用电池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文件。
检验方法:检查认可(或认证)证书与产品标志、名称、型号、规格是否一致;
检查检验报告(带产品照片)是否与产品外观一致。检验数量:每批、每批每个规范都有一个。
2. 对有电源的消防应急灯,随机检查其应急工作时间、状态转换功能及其应急工作情况其时间不得少于指定的紧急工作时间。状态转换和状态指示应该正常。
试验方法:充电后24h放电,观察在此期间灯的状态转变和状态指示,并测量放电时间。检验数量:每批一份,每种规格一份。
3.疏散标志应当是经消防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相关联。检查检验报告(附产品照片),查看产品外观。施工前应提供系统图、设备布置图、接线图、安装图及消防联动逻辑原理
(四)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查、调试、设计变更等工作更相关的记录。